雅本化学: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
09月06日讯
方式参加并表决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彤主持,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,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,会议形成以下决议:
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第十三条的议案》
为更好地拓展公司定制服务业务,公司近期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原料药项目的生产许可。2012年8月27日,公司收到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》,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,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为: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号,原料药。鉴于此证书的核发,公司经营范围将申请变更为:许可经营项目:生产、销售原料药(凭许可证经营)
一般经营项目:医药中间体{其中包括3-氯-2-肼基吡啶、(1S,2S)-(-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邻乙氧羰基苯磺酰胺、1-(甲基-四唑-3-基)-2-磺酰胺基-3-甲基-3,4-吡唑、1-(3-氯吡啶-2-基)-3-溴-1H-吡啶-5-甲酸、N,N-双[(6-叔丁基苯酚-2-基)甲基]-(1S,2S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5-溴-7-氮杂吲哚、5-氯-7-氮杂吲哚、盐酸文拉法新、左乙拉西坦、盐酸埃罗替尼、甲磺酸伊马替尼、达沙替尼、拉帕替尼}的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以及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,公司拟对《公司章程》做出相应修订。
章程修改内容如下:
一、原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
经依法登记,公司的经营范围是:医药中间体{其中包括3-氯-2-肼基吡啶、(1S,2S)-(-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邻乙氧羰基苯磺酰胺、1-(甲基-四唑-3-基)-2-磺酰胺基-3-甲基-3,4-吡唑、1-(3-氯吡啶-2-基)-3-溴-1H-吡啶-5-甲酸、N,N-双[(6-叔丁基苯酚-2-基)甲基]-(1S,2S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5-溴-7-氮杂吲哚、5-氯-7-氮杂吲哚、盐酸文拉法新、左乙拉西坦、盐酸埃罗替尼、甲磺酸伊马替尼、达沙替尼、拉帕替尼}的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。
修改后:第二章第十三条
经依法登记,公司的经营范围是:许可经营项目:生产、销售原料药(凭许可证经营)
一般经营项目:医药中间体{其中包括3-氯-2-肼基吡啶、(1S,2S)-(-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邻乙氧羰基苯磺酰胺、1-(甲基-四唑-3-基)-2-磺酰胺基-3-甲基-3,4-吡唑、1-(3-氯吡啶-2-基)-3-溴-1H-吡啶-5-甲酸、N,N-双[(6-叔丁基苯酚-2-基)甲基](1S,2S)-1,2-二苯基乙二胺、5-溴-7-氮杂吲哚、5-氯-7-氮杂吲哚、盐酸文拉法新、左乙拉西坦、盐酸埃罗替尼、甲磺酸伊马替尼、达沙替尼、拉帕替尼}的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。
表决结果:赞成9票;反对0票;弃权0票。
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特此公告。
苏州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