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转自:淄博日报
□淄博日报/淄博晚报/博览新闻
记者常旭
8月30日,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“市长在线”市民投诉事项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,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郝旗峰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。
针对市民通过“市长在线”等渠道反映的纳入医保的慢性病病种少等问题,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,积极推动市民诉求快速有效解决,尤其聚焦门诊慢特病保障,在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,适当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,提升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便捷度,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。
扩面: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再增27种
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向省医疗保障局争取政策支持,对门诊慢特病有关保障政策进行调整完善,将强直性脊柱炎、肺间质纤维化、干燥综合症、肺动脉高压、阿尔茨海默症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、银屑病、子官内膜异位症等8种疾病纳入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,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45种增加到53种;将强直性脊柱炎、肺间质纤维化等27种疾病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,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25种增加到52种,新政策已于今年7月29日施行,保障的病种范围大幅提升,职工参保人和居民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基本统一。
减负:“临时外出就医”自付比例降至10%
对群众关心的临时外出就医问题,市医疗保障局将职工和居民“临时外出就医人员”的门诊慢性病费用自付比例分别由原先的20%、30%,统一降低至10%,减轻了群众异地就医的个人负担。
同时,规范职工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,不再先扣除个人账户资金费用;统筹基金报销后,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,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。此项措施解决了部分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结余较多、长期不能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问题。
提级:5类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联网结算
为进一步提升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便捷度,市医疗保障局简化异地就医经办流程,对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”实行承诺备案,不需要提交异地居住证、长期外派证明材料;对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,取消备案手续,可直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联网结算,真正实现省内就医无障碍;对省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,不需要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材料,通过“淄博医保”